为进一步优化跨境货物中转贸易便利化措施、落实中外经贸协定关税优惠政策,香港海关自2026年5月1日起,正式扩展「自由贸易协定中转货物便利计划」(简称「中转易」)的服务覆盖范围,将由刚果共和国经香港中转运往中国内地的货物纳入计划体系,助力本地贸易商降低经营成本、提升跨境物流效率。
此次政策落地后,香港本地贸易商针对刚果共和国经香港中转至内地的货物,可正式向香港海关申请「中转确认书」。凭借该官方凭证,相关货物可顺利享受《中国-刚果共和国关于共同发展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早期收获的安排》项下的专项关税优惠,充分释放中刚双边经贸合作的政策红利,进一步畅通非洲国家经香港接驳内地的贸易通道。
截至2026年5月,香港「中转易」计划已全面覆盖中国内地与全球多个国家及地区签署的自由贸易及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服务范畴涵盖双向跨境中转货物,具体覆盖范围如下:
一、经香港中转至中国内地的货物来源地
目前,可享受「中转易」便利政策、经香港中转进入中国内地的货物,来源地涵盖:阿富汗、安哥拉、澳大利亚、孟加拉国、贝宁、文莱、布基纳法索、布隆迪、柬埔寨、中非、乍得、智利、科摩罗、哥斯达黎加、刚果民主共和国、吉布提、东帝汶、厄瓜多尔、赤道几内亚、厄立特里亚、埃塞俄比亚、冈比亚、格鲁吉亚、几内亚、几内亚比绍、洪都拉斯、冰岛、印度、印度尼西亚、日本、韩国、老挝、莱索托、利比里亚、马达加斯加、马拉维、马来西亚、马尔代夫、马里、毛里塔尼亚、毛里求斯、蒙古国、莫桑比克、缅甸、尼泊尔、新西兰、尼加拉瓜、尼日尔、巴基斯坦、秘鲁、菲律宾、刚果共和国、卢旺达、圣多美和普林西比、塞内加尔、塞尔维亚、塞拉利昂、新加坡、索马里、南苏丹、斯里兰卡、苏丹、瑞士、坦桑尼亚、泰国、多哥、乌干达、瓦努阿图、越南、也门、赞比亚。
二、中国内地经香港中转出境的货物目的地
同时,中国内地经香港中转出口的货物,可对接享受相关关税优惠的目的地包括:澳大利亚、韩国、缅甸、尼加拉瓜、秘鲁、新加坡、越南。
三、各地海关凭证优惠适用细则
为明确政策适用标准,各地海关针对香港海关签发的「中转确认书」制定了对应的关税优惠适用规则,具体如下:
1. 韩国:认可香港「中转确认书」,可用于申请《亚太贸易协定》《中国-韩国自由贸易协定》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项下关税优惠。
2. 缅甸、越南:认可香港「中转确认书」,可用于申请《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项下关税优惠。
3. 新加坡:认可香港「中转确认书」,可用于申请《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项下关税优惠。
四、计划查询及咨询方式
广大贸易从业者可通过香港海关官方渠道,查阅《自由贸易协定中转货物便利计划(中转易)计划简介》《自由贸易协定中转货物便利计划(中转易)计划单张》两份官方文件,了解计划申请规则、流程及详细条款。
如有任何业务疑问、申请咨询需求,可致电香港海关「中转易」咨询热线:3152 0233,或发送邮件至官方邮箱:fta_enquiry@customs.gov.hk,获取专业答疑服务。
此次「中转易」计划扩容,进一步巩固了香港作为国际中转贸易枢纽的地位,丰富了内地与非洲、东南亚、大洋洲、拉美等地区的经贸联通渠道,为跨境贸易企业创造了更便利、低成本的通关营商环境。